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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一篇來自2003年的專訪,原本專訪的主題是想訪問我「成功經驗」,但是我覺得「失敗經驗」可能更有意義,所以訪問角度做了180度的大轉折。

很多人喜歡談,也喜歡宣揚他的成功經驗、成功法則。但是成功實例往往是天時、地利外加人和的綜合搭配,況且好漢不提當年。與其暢言成功,不如永遠記取失敗的教訓,才有機會成為浴火鳳凰。

「日本煙草」,或稱JT,原本為「日本煙草公賣」的公家機關,其後雖然改制民營,但是其社員幾乎全為東大畢業的高材生與政府官僚轉任。台灣初任支社長新藤先生自當時1987年起駐台10餘載,前幾年才正值壯年卻因癌症過世,但是他卻是第一個也是至今唯一一個對我說:「你!不用再來了!」(お前、もう来なくていい!)的客戶,僅以此文弔唸新藤支社長,也對當年造成他種種困擾深深致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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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/鄭書婷

 從事廣告已有17年經驗的智威湯遜總經理王佐榮,第一次經手的廣告個案是在進入台灣廣告後所接觸的日本菸草公司,而那次的業務經驗讓王佐榮體認到:任何一個錯誤的發生,所影響的不僅是薪水微薄的小AE,同時更會對周遭人士造成無法彌補的困擾。

 當時,台灣開放進口洋煙、洋酒,但因為菸草廣告在報紙上禁刊、電視上禁播,機場的廣告燈箱就成了客戶少數可使用的媒體。因此,甫剛上任的台灣分公司支社長新藤,也就要求負責此case的王佐榮能爭取到好的廣告版面。在知道客戶的需求後,王佐榮向承攬中正機場廣告燈箱的戶外媒體公司索取版位細目表,並轉交給客戶做為選擇的參考資料,新藤也慎重地邀請總公司社長越洋來台做驗收成果。但就在社長抵達機場的同時,竟發現,資料中所登記的版位和實際的版面空缺有很大的出入,也讓剛抵達機場的社長,一氣之下,未入境就直接飛回日本。

 原來,燈箱的版面有保留的期限,沒有經驗的王佐榮在將細目資料轉交給客戶前,因為不知道有這樣的規定,而事前戶外媒體公司也沒說有保留期限,所以就疏忽了再次確認的動作。對新上任的新藤而言,此舉可能讓他在公司最高主管面前的信用崩盤,而王佐榮也隨即面臨被客戶下逐客令的命運,但王佐榮卻說:「會有這樣的結果,我一點也不震驚,因為藉由那次經驗,我已經知道自己錯在哪裡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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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雖然客戶在機場現場就以嚴重般的口吻表示「不想再見到王佐榮」這個人,但王佐榮並沒有因此而被解雇,也沒有受到任何形式上的懲處,只見當時的台廣日籍副總筧 金芳為王佐榮上了一堂終生受用的課。「這次你犯下了哪些錯誤,要深刻的永遠牢記。這次的重大錯誤由我來全部承擔,因為你沒有經驗。今天你沒有經驗,但這次就是你此生最好的經驗。」也就是這樣的一課,讓王佐榮學習到該如何擔任一個稱職的主管。

 主管將錯誤怪罪於屬下是件稀鬆平常的事,但這種主管在王佐榮眼底卻以「不入流」形容之。誠如王佐榮為自己的管理思維所下的注解,「說給他聽,做給他看,做到了,鼓勵他」。「不教而殺,謂之虐」是當中最重要的意涵,他認為一位好主管該做的,應是教導員工如何處理事務、如何思考問題,並給予成長空間與學習機會。但「知識理論派」的主管只懂得說,恐怕也很難得到認同,因此即使當上了總經理,王佐榮也主張當個「行動務實派」的主管。

 有人曾問道,「你在工作上應該蠻順的吧,不然怎會坐到這個位子?」王佐榮對此說法感到非常的不以為然。第一次提案的經驗讓他在執行作業時,謹守嚴謹的態度,並在能力所及範圍內,確認再確認各個作業程序,戰戰兢兢的經營。因為他自知,任何錯誤的發生,不是自己微薄薪水可以賠償的,更何況還要賠上公司的商譽。即使犯錯,也秉持不讓錯誤再犯第二次的原則;同時這次慘痛的經驗讓他擔任管理者時,認知到人有犯錯的權利。因此,當員工犯錯時,便以「戴罪立功」作為懲罰的方式,而後得到的是對方的心,而不是僅止於簡單短暫的主從關係。

 人家說好的開始是成功的一半,可是對王佐榮而言,不好的開始,卻可能是成功的機會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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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trojana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